學校和幼兒園的禮物

可以給老師送禮物嗎?

可以給老師送禮物嗎?
內容
  1. 禁止法
  2. 可以送什麼禮物?
  3. 老師和家長的反應

老師應該送什麼禮物,是否有必要送,一般來說,是家長和學生一直擔心的問題。在某些情況下,直接訂購昂貴的珠寶、設備和旅遊,這已不是什麼秘密。隨著購買證書的出現,情況只會變得更糟。一年來,對於每一個場合(知識日、教師節、新年、3月8日、最後一次通話、老師的生日等等)這樣的禮物,普通家庭都會佈置得非常整齊。

一些積極主動的父母相信老師對孩子的態度直接取決於禮物的數量和成本,甚至在母親節甚至在信仰、希望和愛的紀念日都主動提出要給他們。那些拒絕捐款的人被報告給老師,從而“糾正”了成績和人際關係。 這種情況不能無限期地持續下去,要求正派的呼聲並沒有影響到貪婪的老師和過於“慷慨”的父母,因此這種混亂受到了法律的限制。

禁止法

要求制定規範捐贈程序的聯邦法律(俄羅斯聯邦民法典第 575 條)來解決反腐敗問題。 最初,購買禮物的金額不應超過最低工資的五個。 2018 年 12 月 30 日生效的新版本採用了更嚴格的限制。

現在,在教育機構的圍牆內,禁止接受任何價值超過 3000 盧布的禮物。

不僅禁止將這種禮物送給教師,也禁止送給教育工作者和醫生。這將被視為受賄。但這項禁令不適用於從管理層獲得的報酬。

此外,僅在生日、職業或公共假期時才向您最喜歡的老師贈送禮物是合法的。 俄羅斯聯邦勞動部已提交另一項法案供討論,預計將於 2019 年年中通過。只用一束鮮花或文具就可以感謝老師或醫生。它必須是精確印刷的產品:日曆、筆記本、筆記本。

可以送什麼禮物?

當然,接受的限制使選擇禮物變得困難。

為了不讓老師或醫生失望,你需要遵循以下原則:

  • 贈送禮物的時間應與重要日期一致;
  • 這是一個不涉及任何回應的無償動作,即在考試前夕,抵消,考試工作,什麼都給不了;
  • 老師對學生和家長的態度不應取決於禮物的價值;
  • 咖啡、茶、糖果、酒等傳統禮品是被禁止的。

禮物的價值限制在三千盧布。

如果超過這個數額,教師必須:

  • 捐贈給市政府, 該禮物將被列入資產負債表,然後出售或用於其預定目的;
  • 退還金額 用於購買禮物;
  • 給捐贈者留下一份禮物。

關於禮物,送禮人與受禮人之間不應事先達成協議。如果是節日前夕的驚喜,那就是禮物;否則,就是賄賂。

值得注意的是,賄賂不僅僅是現金。

它等同於:

  • 度假券、療養院治療、有償酒店住宿;
  • 教育、治療費用;
  • 珠寶、交通工具、家用電器、家具;
  • 音樂會、展覽、劇院的門票;
  • 訂閱健身中心、美容院;
  • 提供各種福利;
  • 參觀餐廳、俱樂部、咖啡廳;
  • 以遺囑方式承認繼承權。

是否有可能給老師一張帶有照片的紀念相冊,或者作為更現代的版本,一個視頻電影,它記錄了課堂生活中的重要時刻以及代表學生和家長的感恩聲明或願望,也引發爭議。 這些感人的禮物不屬於文具,但另一方面,僅作為紀念品有價值。

此外,法律沒有規定幾個非常重要的點。

  • 如果父母自願收集怎麼辦 每個3000盧布 並將在一個信封中顯示全部金額。看起來並沒有真正的違法,但如果一個班有20-30人,那麼總量已經相當可觀了。
  • 價值限制僅適用於禮品, 直接在學校、幼兒園或醫療機構頒發。 因此,如果這發生在機構牆外的節日活動中,則可以接受此類供品。
  • 受賄的處罰由該機構的管理層實施。 如何確定教師的內疚程度是一個非常主觀的問題。大多數情況下這是罰款,但也可能是解僱。
  • 自願放棄昂貴的禮物 由老師自己決定,但他可能不知道它的真正價值,以及不太可能向管理層報告的家長。

因此,此類案件可以用任何方式解釋,極有可能為貪污意圖找到“漏洞”。

當然,重視名譽的老師或醫生不會這樣行事,但法律並沒有提供完全的保護,以防止這些職業的一些代表貪婪。

老師和家長的反應

老師和家長在禮物問題上意見不一。在討論這個話題的論壇上,爆發了激烈的戰鬥。一方面,許多教師對這個話題總體上提出討論這一事實感到不快。教師公然敲詐勒索的案件並不頻繁,以至於立法層面沒有規定, 在教育機構章程或道德守則層面引入這些規則就足夠了。

教師確實是一項艱鉅而負責任的職業。 除了學科知識、向學生傳達信息的能力外,教師還必須有相當的精神力量來組織教育過程。而家長和學生對老師的關心和關愛表示衷心的感謝也是可以理解的。

在這些情況下,許多教師提供幫助購買視覺教具、教學材料、課堂技術設備,斷然拒絕個人提供。

事實上,家長們證實,班主任甚至在學年前的初步家長會議上警告他們不接受任何礼物,這表明在重要的日子裡,他們將自己限制在課堂上的共同花束上。如果您願意,您可以使用財務資源來造福學校和您自己的孩子。

反過來,老師們抱怨說,有時他們不得不“抵擋”頑固的父母,他們設法將昂貴的禮物藏在孩子們製作的書籍、鮮花和紀念品中。 在這種情況下,一位體面的老師發現自己處於一個非常模棱兩可的境地。

對於這類教師來說,無論是現行的法律還是正在討論的法案,不僅是無負擔、無限制的行為,而且是對積極父母的真正拯救。

但還有另一類教師認為,他們的薪酬應該明顯高於現有工資。

父母“有義務”自掏腰包彌補差額。因此,給老師的禮物是對他個人的禮物,學校需要和教室設備的費用是單獨的支出項目。對於這樣的“老師”來說,因捐贈不夠慷慨而製造真正的醜聞並不少見。

這些都是過高的胃口,迫使父母付出大量的代價,旨在緩和所採取的立法措施。學生將受到保護,因為老師對他們的態度,知識的評估是通過為“禮物”收集的金額來衡量的,這實際上是一種賄賂。

當然,爭議還會繼續,但仍有可能在立法層面解決新出現的衝突,保護學生及其家長免受道德和經濟損失。

您可以在下一個視頻中看到人們對是否可以向老師贈送禮物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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